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12    点击次数: 154

投资人招募公告丨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件投资人招募公告

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件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作出(2024)黔04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电房开”)进行预重整。同日,作出(2024)黔04破申7号《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为安电房开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推动安电房开预重整工作,充分有效利用现有资产,提升安电房开项目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安电房开拟招募投资人通过业态打造进行重整。据此,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电房开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69750817XE;法定代表人方程,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地: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贵黄公路电力城大会堂四楼;经营期限2009年9月2日至2059年9月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开展许可经营活动)。


安电房开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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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情况


根据《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会信师报字[2023]第ZA23764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0月31日,安电房开资产总额127,938,335.36元,负债总额287,584,300.60元,净资产-159,645,965.24元,资产负债率224.78%。


(三)资产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0月31日,安电房开资产共计127,938,335.36元,包括:


1.货币资金10,088,465.90元(注:审计基准日后,因安电房开清偿部分债权、支付运营费用、人员薪酬等原因,截止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变动为5,421,227.75元);


2.其他应收款57,000,000.00元;


3.其他流动资产(预缴税金)8,420,951.51元;


4.投资性房产52,385,043.36元;


5.固定资产43,874.59元。


(四)负债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0月31日,安电房开负债共计287,584,300.60元,包括:


1.应付账款110,476.69元;


2.预收款项164,932.23元;


3.其他应付款287,235,460.50元(注:审计基准日后,因安电房开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金额共计5,647,091.38元的两笔其他应付款,因此,其他应付款金额实际为281,588,369.12元);


4.应付职工薪酬60,491.50 元,安电房开已支付60017.00元。因此,应付职工薪酬实际金额为474.5元;


5.应交税费12,939.68 元。


(五)项目情况


安电房开成立至今主要开发“天瀑阳光·商业街”、“天瀑阳光·翠园”、“天瀑阳光·碧园”三个项目,其情况如下:


1.“天瀑阳光·商业街”项目


“天瀑阳光·商业街”项目分为一、二、三号地块,2011年3月11日出让取得。其中,一、二号商铺地块,宗地面积4593.21㎡,出让价2149.44万元,2011年6月29日开工,2012年7月31日竣工,总建筑面积6013.3㎡,商铺14套2012年售罄;三号商铺地块宗地面积1256.11㎡,出让价631万元(已缴纳)。


由于三号商铺地块邻近盘县电厂职工住宅区——盘电楼,盘电楼住户在三号地块区域内自行修建了通往龙青路出口,安电房开开发建设时多次遭到盘电楼住户阻挠,经安顺市西秀区政府多次协调未果。由于历史原因、地理位置、土地面积等因素,该土地尚未开发建设。目前三号地的规划和建设相关手续均已过期,重新办理可能需补缴2013年至今土地增值部分的出让金,加之上述盘电楼住户修建出口以及市政道路建设征用部分土地,三号地块已无开发价值。


2.“天瀑阳光·翠园”项目


该项目位于二号地块,2011年1月19日出让取得,宗地面积13219.70㎡,出让价4358.92万元,2012年6月14日开工,2014年11月10日竣工,总建筑面积为90924.97㎡,其中住宅502套建筑面积62897.97㎡,已售罄;地上商铺两层建筑面积12067.02㎡,其中:可租面积10596㎡,已出租6983.58㎡;地下车库两层建筑面积15423.73㎡,其中人防面积6310.00㎡。


“天瀑阳光·翠园”商场租赁是安电房开主要收入来源,安电房开委托安顺瀚峰商业管理公司进行招商。截止2022年8月,“天瀑阳光·翠园”累计完成485户产权证办理,剩余17户未办理。


3.“天瀑阳光·碧园”项目


“天瀑阳光·碧园”项目为一号地块,2011年1月19日出让取得,宗地面积13549.94㎡,出让价3448.00万元,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根据产投集团要求停工。此后,安电房开引入四川仟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仟坤”)合作开发碧园项目,根据双方签订合作有关合同,四川仟坤给付安电房开投入和溢价共计6358.16万元后,项目销售收入和销售后剩余资产、税费全部由四川仟坤享有和承担。截止目前,该项目税务及财务汇算清缴已完成,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安电房开对碧园项目不再享有任何权益。


二、预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或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本项目预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证明。


(二)预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在同行业中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三)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团队和营销团队优先。


(四)预重整投资人应承担商品房开发配套义务,对已售房屋应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和附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工程续建、办理按揭手续、办理不动产证等)。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最少有一名成员应符合招募相应条件要求,书面说明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与项目同类经营经验的投资联合体优先。


(六)投资人(含联合投资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须对投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贵黄公路电力城文化中心四楼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况律师,15608505315;何律师,13984394938。


(三)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意向书(需明确投资意向)。


2.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信息),联合体应提交各成员主体相应情况介绍及材料。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即2020-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分别说明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如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可补充提交股东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说明。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安电房开预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具备预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配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8.书面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并自愿履行保密义务。另出具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四)尽调事项


如意向投资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可自递交的报名材料获得临时管理人确认且意向投资人出具保密承诺书后7日内进行。


意向投资人自行对尽职调查费用、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四、《预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预重整(交易)形式;2.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支付期限等);3.经营管理方案;4.购房户权益保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已售房屋配套设施续建、办理按揭手续、办理不动产证等);5.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以确保预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后5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初稿)》。


五、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初稿)》时,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二)最终入选且在临时管理人的组织下与安电房开正式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转为《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初步要求为1000万元);未获得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评审会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返至原账户。


六、评审流程


临时管理人将拟定评审方案和评审规则,在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及所附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投资人投资实力、项目经验、履约保障、对价支付、偿债方案、地产开发、工程续建计划、房屋销售方案、购房户权益保护方案、经营管理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因素,根据得分高低,遴选确定安电房开的意向预重整投资人排名。


临时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向排名第一的意向投资人发送《中选资格确认书》和《预重整投资协议》,若排名第一无法最终洽谈成功则顺位与第二位洽谈,以此类推。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反向尽职调查


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二)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2.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3.本招募公告不构成对投资安电房开的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4.本公告有关安电房开的相关情况介绍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预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5.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6.临时管理人接受投资人的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等的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的认可和评价,不视为接受投资人对安电房开进行预重整。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


二O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