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08    点击次数: 835

破产管理人公告|​关于招募贵州金晨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方的公告

关于招募贵州金晨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方的公告


贵州金晨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公司”) 于2018年12月13日经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并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担任金晨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金晨公司开发的阳晨˙美林(乌当安置小区)因项目需完善电力工程施工,为控制施工成本,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现就本次招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晨公司开发建设的“阳晨˙美林(乌当安置小区)”项目,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9682平方米,规划建设规模约223,280.67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编号为1~7、9~26栋住宅楼的建设,包含:83个单元1894套住房;86个共约5100.52平方米服务性用房;139个共约14804.05平方米地下车库;负一、负二层室内共20680.32平方米停车位。项目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但从2014年9月开始,金晨公司已分批将阳晨美林房屋、车库车位向购房户出售或以物抵债,且已交付使用。


二、工程施工要求

(一)施工方资质要求

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不超过150个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金晨公司委托监理书面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三)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四)计价方式

投标方自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和清单报价。

(五)价格结算方式:

1、根据投标方投标价格据实结算;

2、施工过程中如投标方漏项的视为其已包含在其他综合清单中,不作增加;投标清单中未实施的给予扣减;

3、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3.1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文件进行调整;需要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如: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工程设备(具体材料、工程设备名称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招标项目拟定),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监理人审批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其他非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不予调整。

3.2人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人工费、机械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调价文件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或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高于定额价格的除外。

3.3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信息价无此价格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市场价格确认。

4、其他约定:本工程基准价格按2023年第12 期造价信息材料价作为基准价格。

(五)工程款付款条件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待工程完工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后,施工单位提交请款资料至金晨公司,经金晨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审核通过,施工单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日内支付前期已完成产值的50%。

3、结算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后,经金晨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审核并通过造价单位审计定案出具对应的审计报告后,金晨公司为业主办理产权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97%。

(六)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终止后14日内退还承包人。


三、评审方法

(一)本次施工方的招募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报价、资信、响应性、付款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以综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中标方。

(二)评审会议将在正式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召开,并在评审结束后三日内公示中标结果。

(三)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参选单位就参选文件及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澄清核实。

(四)如报名的参选单位少于三家,但评审小组认为仍具有竞争性或报价合理且有利于项目推进,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四、投标保证金及中标

(一)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确定中标人后,管理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中标人应于收到通知后30日内按中标方案及中标承诺条件签订施工合同。


五、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参选主体资质证书:参选主体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项目班子成员资质及履历情况。

4、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全面响应招募文件的相关内容;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重大行政处罚;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小组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仅需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预报名时间:有投标意向的参选单位,需在2024年1月5日前提交预报名资料,预报名资料应包含企业资质、规模及经验介绍。

2、标前会议:管理人在2024年1月8日上午九点统一组织有资质的预报名投标人召开标前会议,介绍项目相关情况,统一进行答疑。

3、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月13日前。 

4、报名地点:贵州金晨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71号阳晨·美林花园19栋)。


七、其他

1、参选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交的参选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拒绝对参选文件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澄清的均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2、参选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风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联系人:陈儒溪,联系方式15117694474。

3、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州金晨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招募程序,且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支出。

4、报名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8984115098。


特此公告


贵州金晨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