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日报综合新闻     发布时间:2019-11-30    点击次数: 8160

本所陈会琪律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让农民工青少年权益得到保障

本报记者王家梁

本报通讯员袁萍

“作为一名热爱公益的律师,我最希望的就是用工单位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成年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保障。”近日,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会琪律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关注困难群体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担负的职责使命,作为手执法律武器的律师,更当义不容辞。”秉承这样的理念,陈会琪在2011年创办了公益性质的贵州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和“青少年维权工作站”。

23名农民工被某公司拖欠6万元,经多次讨要始终拒不支付。2013年春节前夕,连返乡路费都困难的他们找到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此后的半个多月时间里,陈会琪多次“登门讨薪”宣讲法律,讲述利害关系,最终该公司答应将现金送到工作站。

“我这些年接触的农民工案件,特别是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大多只知道包工头的名字,至于建筑公司名称、劳动合同等信息都毫不知晓。而工地项目多为转包,不少农民工没有证据意识,劳动赔偿和拖欠工资维权官司往往因为缺少证据而败诉。”陈会琪说。

为做好农民工维权宣传,陈会琪主动与贵州电视台“天天来帮忙”栏目联手,组织律师,用深入社区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农民工维权案例上电视等方式进行农民工维权的宣传教育。

维护委托人利益是律师本职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又是责任所在,可在陈会琪看来,这一“矛盾”并非不能调和。

前几年,贵阳某校一名成绩优秀的中学生在学校做化学试验时,因操作失误受伤导致眼球被摘除,其家人就后续费用和校方发生纠纷。陈会琪以校方委托代理人身份介入该案。

起初,伤者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较高,并对律师有反感和抵触,陈会琪不急不恼,多次约见对方当事人耐心宣传法律,终于把赔偿金额谈到一个比较客观的位置。随后,陈会琪又和学校沟通,学校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赔偿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偿,另外把这位同学将来的就学就业问题纳入考虑范围,使伤者家属免除后顾之忧,最终达成了令双方满意的协议。

2005年,在贵州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支持下,陈会琪组建了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由247名律师组成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该网络覆盖全省47个市、县、区。

同时,陈会琪还带领几名律师组建了“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小组,自费行程近2000公里,到黔东南和毕节地区8个贫困县的中小学演讲。2010年,陈会琪作为省人大立法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制定。

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陈会琪被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今年陈会琪又荣获“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是该省第一个获得该荣誉的律师。

原文登于《法制日报》2013年6月24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