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5-05-28    点击次数: 34774

辅正分享丨破局之路——混凝土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成功实践与启示

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复杂处理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运用与成功争取,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对提升债权人清偿率、吸引潜在投资人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近期,本所作为破产管理人承办的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与税务代理机构的紧密协作,成功实现了债务人自破产裁定受理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这一实践成果不仅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范例。

一、案件背景:困境中的城上城公司城上城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混凝土生产经营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不得不走向破产清算道路。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后,指定本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由此拉开了这场复杂破产程序的序幕。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城上城公司的资产状况展开了全面梳理。其中,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取得的 105 套用于抵债的万科远通悦城房产,成为了关键资产线索。但在这之中,10 套房产早在 2020 年 1 月 21 日,也就是法院受理破产前,就已通过执行裁定用于抵债。截至2020年12月29日破产受理裁定作出时,剩余的95套房产不仅未办理接房手续,还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按照税收属地原则,城上城公司注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但其位于贵阳市云岩区的这些房产,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破产前,城上城公司并未履行相关的税源登记及纳税申报义务。依据黔高法【2021】74 号《关于印发 <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精神,管理人积极行动,主动联系云岩区税务局,如实告知城上城公司的欠税事实,并通知其申报税款债权。随后,管理人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对申报的税款债权进行了严谨确认。时间来到 2024 年 9 月,在管理人完成城上城公司所有资产变现及申报债权审查工作后,一个严峻的现实摆在眼前:公司对外债务高达 5 亿多元,而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低至 0.55%。就在此时,云岩区税务局提出城上城公司还需缴纳破产裁定受理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无疑让本就艰难的债权清偿局面雪上加霜。


二、分歧与博弈:税收减免的争议焦点面对这一困境,管理人迅速组织税务代理机构,对相关税收政策展开深入研究。根据 2022 年 6 月 6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发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管理人认为城上城公司自破产裁定受理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当获得减免。随后,管理人多次通过口头沟通和书面函件的方式,与主管部门进行积极对接,但双方在关键问题上分歧严重。云岩区税务局认为:其一,《管理办法》明确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按照规定,城上城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前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得减免;其二,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按年核准,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按纳税年度申请减免税,未申请不得减免,因此城上城公司目前仅能申请 2023 年 1 月 - 2024 年 6 月期间的相关税费减免。然而,管理人及税务代理机构有着不同的理解:首先,2021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实施意见》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且纳税确有困难的债务人,税务机关可应管理人申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酌情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意见》理应适用于所有在办破产案件的纳税确有困难债务人。而且在《实施意见》发布后,管理人就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申请减免,但当时税务机关以缺乏执行细则为由未予办理。《管理办法》并非全新制定,而是对原有管理办法的更新,新增了针对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是为《实施意见》中给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执行的细则,所以破产企业享受减免不应受 2022 年 7 月 1 日的时间限制。其次,城上城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款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


三、破局与成果:多方协作实现税收减免在主管税务机关的积极协调和指导下,经过管理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的共同努力,城上城公司自裁定受理日之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这一成果不仅为城上城公司破产案件的推进清除了一大障碍,使得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保障,也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虽终将退出市场,但在出清前仍需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等相关规定。作为管理人肩负着重要使命,在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纳税的同时,更要通过对税收法规的深入理解和积极争取,为债权人谋求最大利益。在实践中,《企业破产法》与相关税收法规之间难免存在理解差异和争议。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和管理人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加强沟通、密切合作。通过将实际问题反馈到政策制定层面,进一步明确规则,这不仅有助于个案的妥善处理,更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希望此次城上城公司的案例,能为更多在破产程序中面临同类税收难题的企业提供借鉴,共同推动市场环境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