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辅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次数: 6974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集中学习“关于加强对律师在抖音等平台上宣传监管的通知”精神

随着科技以及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涉网问题和网络安全问题越发增多,有的律师利用抖音等小视频进行个人宣传,为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依法依规执业,贵阳市云岩区司法局于2021年7月5日下发《关于加强对律师在抖音等平台上宣传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传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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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中午,我所于俊主任组织全所律师集中学习《关于加强对律师在抖音等平台上宣传监管的通知》。于俊主任组织大家全文学习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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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其中第三条为“以对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或者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等方式承揽业务的”之规定,律师在许多抖等平台等中,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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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也就意味着在许多抖音等平台中,律师穿着律师袍进行讲解的行为同样违反了着装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可依法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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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所律师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必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做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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